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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痛不如短痛(1 / 2)

乐圣曾说我不是个合格的音乐人。

他说我唱歌的节拍有种从喜马拉雅山直线下坠的感觉,音乐人这种角色天生就不是为我这种气质的人准备的。他还说过,一个人是否拥有灵性就在于他对新鲜事物的捕捉能力。他说我没有这种能力,而这恰恰是他的必备技能。他说,我是个不懂音律的人。

但毛主席说过,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显然乐圣不过就是个凡夫俗子,他的逻辑角度充其量只是为自我说服而将其行为合理化,远远没有达到评判世道深浅的高度。

如今我早已不在意谁来评价我什么,又何必惧怕重见故人。

许诺介绍我来Fanny驻唱时,显然并没有对乐圣说明那个人就是我,当他蓦然看到我时震惊的合不拢嘴,半晌方才回过神道:“唐杺,真的是你?你还好吗?”

我平静的望了望他,笑道:“托你的福,我很好。”

他噎涩道:“我这些年一直在找你,我将Fanny做成连锁酒吧,开在全国十一个城市中最繁荣的街道上,就是为有朝一日你能够看到它,晓得我对你……”有些哽咽:“哦,感谢老天爷把你送回我身边。”

我拍拍衣袖,道:“乐圣,你胖了。”

今时见面令我感到些许意外,心中觉得乐圣这个名字竟不能再称之为潮流的代名词。看来时间是个好东西,它既可以使身体这个能量储备器官藏污纳垢,自然也可以使它洗经伐髓。人的行为意念与气韵散发砥砺久了,谈吐间的情怀便与品德不自觉生成一种显性平衡默契。人们常说的面由心生不是没有道理。

不知为何这时刻我脑海里竟又出现了苏辞的影像。那是一种经年累月凝聚成的一种气场。像一道温暖耀眼的光芒,只看一眼便再难遗忘。

对比起来,少年时期形貌出众的乐圣竟渐渐生成一副油腻大叔的模样。

他那一头傲人的红发已然失去了原本色彩,年纪轻轻竟有些谢顶的趋势,眼神中放荡不羁的光芒被随波逐流的气息掩盖,徒留下一副迷失在万花丛中的苍白面孔。

偏偏此刻他还能做出副怀念过去的深情姿态,这真是为难他了。

十年前,自那个愚人节一样的元旦夜过后我便主动退出了Fanny社团。

乐圣几次三番的找到我,质问我说:“唐杺,为什么要做出这种有始无终的事情?你得给我个交代。”

我抬目望他一眼,淡淡道:“对你,还是对你的音乐?”

他沉思片刻,捉住我的手道:“都有,我喜欢你,也热爱你为我写的歌。”

那时节正是个梅香扑鼻的雪季,教学楼下无人问津的寒枝上端端停留着两只寒鸦,呱呱叫着抖落一地白雪,在深沉的气流中轻脱的落在我白色毛衣上,很快融化的无影无踪。

认知上的差距果然可以筑起厚重的心理隔阂,我其实不准备说什么,心里也并没有什么想说的,但他纠缠的紧,我只得甩开他的手,沉着道:“词曲不过就是个即兴消遣,谈不上什么有无始终。”

说到这里,我的目光更深沉几分,郑重道:“乐圣,我如今并没有消遣的兴趣。”

我素来是个收放自如的人,没有什么事情能影响我的心境。

他盯着我望了片刻,忽然将我一把拉入怀里,背靠着树干,抖落的雪花下,冰凉的吻落在我额头上,目光里闪烁着情窦初开的炙热盛情,与我坦言道:“唐杺,我对你的情意是认真的,你明明喜欢我,为什么要逃避?”

我推了推他,发现左右没有退路,只得认真想了想他说的话,耐着性子问道:“你对朱敏……。”

他解释说:“我那天没预料到你会拒绝我,发现他们几个偷窥一时有些下不来台……我完全不知道我后来做了什么,我对她……从来没有心动过。”

犹记得某部电视剧里有这么一句台词:生活就像耍猴,轰轰烈烈的誓言远不如打脸速度来的直击人心。我尚在怔神间,远远看到门口由远及近款款走来一位劲装女郎,仔细一看却正是朱敏。

一个乐圣口中没有心动过的女人,实实在在与他渡过了十年光阴。

她眉眼含笑的揽紧乐圣的胳膊,特地将无名指上一颗闪亮的钻戒曝露出来,望向我时有些惊讶,但很快收回情绪,笑着与我招呼道:“唐杺,好久不见,听阿若说店里来了位声线不错的驻唱歌手,该不会是你吧。”

乐圣身体略有抗拒,尴尬的咳嗽一声道:“应该是搞错了,唐杺她是个作曲人。”

我笑了笑道:“从前我也以为我只能作曲,但是后来,对于唱曲这件事却是无师自通了。哦,对了,我最拿手的曲调之一叫做《小觉悟》。是我在梦里谱写的一首曲子,还没有人听过,今日不妨就拿它当做首唱代表吧。”

我率先朝舞台走去,背后一阵静默,随后传来乐圣一句低声质问:“谁让你来的?”

朱敏理直气壮道:“我是你的未婚妻,她能来,我为什么不能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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